• 17.11 KB
  • 2022-05-17 10:55:10 发布

建筑公司违章人员管理规定

  • 3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建筑公司违章人员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公司违章人员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掌握施工作业的违章行为,实现“个人掌握违章,班组掌握异常,作业分部(分公司)掌握未遂,项目部(公司)掌握轻伤,工程局掌握重伤”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局局属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业生产及设备修理租赁等经营活动。1.3对违章作业人员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管理职责3.1局安质部负责汇总、分析、定性和各类安全违章信息数据及向人力资源部供应开除类的违章作业人员信息。3.2局属二级单位安质部是各单位安全违章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违章作业人员的记录、汇总、数据分析及采取措施纠正,并负责向局安质部上报严重违章类(黑色上岗作业牌)、开除类的违章作业人员信息,安全员对其上报的员工违章数据信息的准时性、精确性、完整性负责。3.3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开除类违章作业人员的违章信息数据的公布及人力资源的管理。-3- 3.4局安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直属单位安质部的安全违章信息数据进行监督检查。三、一般规定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准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采取措施消退安全事故隐患。2.3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2.4在局属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业生产及设备修理租赁等经营活动场所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体检合格证明,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施工作业上岗证,挂牌上岗作业。2.5局属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需建立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牌管理档案,对违章人员作业牌按颜色分类管理。2.6对上岗作业牌进行持牌扣分的方法记录管理白底色上岗作业牌10分,已累计扣4分换黄底色白字上岗作业牌,已累计扣8分换黑底色白字上岗作业牌。2.7对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的严重性在“上岗作业证”按不同的分类进行区分;正常类(白底色上岗作业牌)→一般违章警告类(黄色上岗作业牌)→严重违章警告类(黑色上岗作业牌)→开除类(工程局范围内通报,半年内工程局范围内的公司、项目部不能招用),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3- 2.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马上制止,对违章人员的担心全行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惩罚再教育、开除并通报,把个人的违章行为记录在违章人员违章数据库。2.9对不听从管理的违章作业人员根据升级处理的方法处理。2.10被局通报的违章作业人员,半年内工程局范围内的公司、项目部不能招用。2.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违章人员违章数据库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出掌握违章行为的掌握措施和建议。机修职责机关职责机加工职责机务职责机动车职责机房职责-3-